执行董事: 林昭远 林峰 朱辉松 贺玉平 陈静 刘艳
非执行董事: 张贻兵

独立非执行董事: 余立发 李家麟 刘汉铨 张建生
执行董事
林昭远先生
董事长

二〇一八年八月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长。林先生自二〇一五年十一月起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曾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彼亦任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称“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副董事长、董事及总经理、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董事长、越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越秀金控」)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及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创兴银行」)非执行董事。林先生拥有中山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以及机械工程师资格。林先生曾担任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造纸集团”)董事长、广州越秀及越秀企业的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及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之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股份代号:405)管理人)主席及非执行董事。林先生对于企业管理、精益管理、成本控制、企业转型发展等领域拥有丰富经验,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思路具有较好的前瞻性和创新性。

林峰先生
副董事长

二〇一八年八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亦任广州城建开发董事及总经理、广州越秀商业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越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626)董事会主席兼非执行董事。林先生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前称:广东商学院)会计学系,拥有经济学学士学位、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授的会计师资格。林先生于一九九四年加入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曾担任广州城建开发财会部副总经理、管理部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及越秀地产城市更新集团(为本公司旗下的城市更新项目版块统称)总经理。彼于二〇一四年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分管投资、客户资源管理与协同;大湾区西部区域及海南公司的经营工作。林先生参与了本公司多项重大资本运作及融资工作,在企业投资决策和财务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朱辉松先生
执行董事

二〇二三年四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联席总经理。于本集团业务营运方面拥有逾十年的高级管理经验。二〇〇八年一月至二〇〇九年十月期间,朱先生任职于广州城建开发,最后担任办公室主管。二〇〇九年十月至二〇一一年九月期间,彼先后担任广州越秀城建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之部门副主管及部门主管。二〇一一年十月至二〇一二年十一月期间,彼担任广州城建开发办公室的高级管理人员。二〇一二年十一月至二〇一八年十一月期间,彼任职于本集团于山东省的众多区域公司,最后担任总经理。二〇一八年十一月至二〇二〇年四月期间,彼先后担任本集团于北方及华东地区的区域公司总经理。二〇二〇年四月至二〇二三年三月期间,彼担任本公司于北方地区的区域公司董事长。朱先生分别自二〇二〇年四月及二〇二三年四月起担任(i) 本集团于华东地区的区域公司董事长;及(ii) 广州城建开发的董事及联席总经理。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联席总经理,朱先生负责监督本集团的整体管理、业务策略的制定及实施。朱先生于一九九六年七月取得中国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财会专业的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彼通过函授学习于二〇〇八年一月进一步取得中国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现称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的行政管理本科学历。朱先生自二〇〇三年十一月起为合资格中级经济师,专攻商业经济。

贺玉平先生
执行董事

二〇二三年四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于广州越秀的业务发展、法律合规及风险管理方面拥有逾十五年高级管理经验。二〇〇三年一月至二〇〇三年八月期间,贺先生任职于广州城建开发,最后担任企业管理部高级主管。二〇〇三年八月至二〇〇四年四月期间,彼担任广州越秀企业管理(投资)部副总经理。二〇〇四年四月至二〇〇八年十一月期间,彼在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执业。自二〇一四年七月及二〇一八年一月至二〇二〇年八月,彼分别兼任广州越秀及越秀企业发展部总经理。贺先生自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及二〇一八年一月起分别担任广州越秀及越秀企业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彼亦自二〇一五年七月及二〇一七年二月起分别担任广州越秀董事会秘书及总法律顾问,并自二〇二二年十月起担任广州越秀及越秀企业首席合规官。贺先生多年来在控股股东集团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包括在广州越秀多家附属公司担任董事职务,负责监督战略规划和整体营运及管理。自二〇一八年五月起,彼一直担任广州越秀的联系人(定义见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股份」)(其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0987.SZ)的董事。作为执行董事,贺先生负责监督本集团的整体管理、业务策略的制定及实施。贺先生分别于一九九五年七月及一九九八年七月取得中国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及法学硕士学位。彼于二〇一三年十月进一步取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陈静女士
执行董事,财务总监

二〇一七年七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亦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并兼任广州越秀及越秀企业首席财务官兼财务部总经理、广州城建开发董事。陈女士亦出任越秀金控、创兴银行非执行董事及越秀交通执行董事。陈女士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审计专业,拥有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具备审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专业资格。陈女士于二〇〇四年七月加入广州越秀,曾担任监察(审计)室副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等职务及越秀证券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女士先后参与广州越秀重大风险体系及财务系统建设项目,熟悉上市公司风险管理、内部监控及财务管理等业务,在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内部监控体制及财务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陈女士在加入广州越秀前,曾在湖北大学商学院及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刘艳女士
执行董事

二〇一八年八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亦任广州越秀及越秀企业首席人力资源官兼管理部总经理、广州越秀人力资源(组织)部及越秀企业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刘女士亦兼任广州城建开发及广州造纸集团董事。刘女士毕业于南开大学社会学专业及上海交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拥有社会学专业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亦取得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资格。刘女士于二〇〇二年七月加入广州越秀,曾担任广州越秀资本股份、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越秀及越秀企业人力资源总监,亦主导组织实施多项广州越秀重大人力资源建设及优化工作,考核体系建设及精益管理项目,在大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经营管理、组织管控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非执行董事
张贻兵先生

二〇二二年三月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张先生现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先生拥有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学(经济管理)研究生资格。张先生曾出任多个不同职位,包括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副处长、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处长、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发展处处长(兼任市地铁资金办主任)、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轨道交通处处长(兼任市地铁资金办主任)、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张先生沟通协调和经营外拓能力强,擅长行政管理、资本运作,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张先生参与地铁房地产业务管理,聚焦土地收储、项目开发和商业物业经营,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和管理等方面有较强的综合统筹能力。

独立非执行董事
余立发先生

自一九九二年起出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余先生亦任越秀金控及创兴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余先生持有澳洲Macquarie University应用财务硕士学位及香港大学管理学文凭。余先生在投资、银行及财务方面拥有逾40年经验。

李家麟先生

自二〇〇〇年起出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先生亦任越秀金控及创兴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先生为专业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并于银行及审计方面有20多年经验。彼为周生生集团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6)及永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49)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上述公司之股份均于联交所上市。

刘汉铨先生
(获授金紫荆星章勋衔,太平绅士)

自二〇〇四年起出任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先生持有伦敦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为香港高等法院律师、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及国际公证人。现为刘汉铨律师行高级合伙人。刘先生现任旭日企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93)、越秀交通及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07)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上述公司之股份均于联交所上市。他还出任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OCBC Wing Hang Bank Limited、Sun Hon Investment & Finance Limited、Wydoff Limited、Wytex Limited、Trillions Profit Nominees & Secretarial Services Limited、Helicoin Limited、Wyman Investments Limited及信达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刘先生也曾于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四年任中西区区议会主席,于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三年任香港律师会会长,于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七年任双语法例谘询委员会会员,并于一九九五年至二〇〇四年任香港立法会议员(于一九九七年至一九九八年为临时立法会成员)。刘先生曾任第十届、第十一届及第十二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张建生先生

二〇二三年四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企业及商业银行业拥有逾四十年经验,涉及多元化的行业、产品和机构业务范畴。张先生自二〇〇九年七月起至二〇二二年十二月期间任职于星展银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及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统称为「星展」),并自二〇一一年六月起出任香港董事总经理兼企业及机构银行总监一职,直至二〇二二年十二月退休。彼亦于二〇一二年十二月至二〇二二年十二月期间为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之替任行政总裁。彼于星展在职逾十三年,期间负责星展于香港的企业及商业银行业务。在加入星展之前,彼曾为华侨银行东北亚洲区总经理及香港分行总经理。在此等委任之前,彼曾于花旗银行、荷兰银行和荷兰合作银行等主要国际银行出任企业及商业银行和风险管理方面之高级职位。张先生于一九八一年十一月获得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学位。张先生现为香港金融学会成员、香港资历架构行业培训咨询委员会(银行业)成员、世界绿色组织董事会成员及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及金融咨询委员会成员。彼亦曾于二〇一一年一月至二〇一六年十二月期间为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之咨询委员会及投资委员会之成员。彼为嘉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73)及大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2356)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上述公司之股份均于联交所上市。张先生亦为大新银行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