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越秀地产积极践行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TNFD)框架, 评估与自然资源相关的风险和机遇,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特别是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公司持续关注并量化自然资源损失带来的风险,有效管理与自然资源相关的财务风险和机遇。

2024年,依据TNFD推荐框架,越秀地产已经完成了对全价值链和10个重要项目城市的生物多样性评估。在价值链覆盖层面,我们系统性应用LEAP方法论,对越秀地产在短期、中期及长期运营周期内的自然相关依赖与影响开展分析。越秀地产不仅评估了业务活动的直接生态足迹,更将分析边界延伸至上下游的全生命周期。通过多维度分析,已建立包含考虑22个依赖自然的主题和11个影响自然的主题的监测体系。

越秀地产价值链自然依赖性和影响热力图

越秀地产生物多样性评估

越秀地产2024年共布局27个城市,基于生态系统的健全性、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以及越秀地产的战略布局等多方面考虑,第一阶段我们选取10个城市进行生物多样性评估

    注:第一阶段的10个城市占越秀地产2024年总土地储备比例达75.4%(含在建与未建项目土储)

    越秀地产自然资源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
    2030年
    于2030年达到净零损失

    (即:业务过程中造成生物多样性损失降至最低,由其他地方的收益达至平衡)

    于2030年前 100% 土地开发前进行生物多样性评估

    2060年
    于2060年达到生物多样性正向影响

    (即:收益大于损失)

    越秀地产生态系统保护承诺
    优先棕地
    开发承诺
    棕地的开发对越秀地产生态保护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通过优先开发棕地,越秀地产减少了对未开发绿色用地的占用,降低了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保护了生物多样性和自然资源。另一方面,棕地通常需要经过环境修复和污染治理,越秀地产在开发过程中积极采用生态修复技术,不仅提升了土地价值,还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在土壤污染问题的废旧工业厂区等棕地区域,我们会积极与政府部门开展沟通和合作,按照规定开展污染地块环保评估、实施土壤修复方案,并经第三方审验通过后合规开发棕地项目。这种开发模式体现了越秀地产在生态保护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平衡,为实现可持续城市化和生态友好型开发树立了典范。
    避免绿地
    开发承诺
    越秀地产致力于践行避免绿地开发的承诺,我们不会在世界遗产名录和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目录I-IV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发建设。在项目启动前,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排查,包括项目用地前的生物多样性调查,以避免占用农田和绿地。若因城市规划需要无法完全避免影响绿地,我们将确保在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并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将对绿地及周边生态系统的影响降至最低,积极改善、优化和纠正项目用地的环境问题,做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案例
    越秀世界大观项目月亮湖生态修复工程
    越秀世界大观项目月亮湖生态修复工程于2024年完工,基于“非典型生物操纵”理论,构建“滤食性鱼类-浮游动物-沉水植物-底栖动物-微生物群落”完整、健康、稳定、长效的清水型生态系统,使水体实现可持续自净功能。通过“前期改良工程、沉水植物系统构建、透明度提升工程、水生动物系统构建、浮叶景观植物构建”五大步骤,从可持续自然发展的根本上实现了清澈湖景的波光粼粼。
    案例:永泰客运站棕地改造

    永泰客运站地块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此区域因地质原因存在土壤砷超标。本集团遵循国家《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广州市加强出让储备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制定了专门的修复管控方法。结合未来发展建设规划的总体思路和建筑设计的高程情况,对局部浅层超标土壤进行开挖修复,开挖的砷超标土壤经危废鉴定为一般固体废物后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有机污染物多环芳烃污染土壤全部开挖修复达标后作为清洁土壤使用;对不开挖或深层砷超标土壤不扰动、实施风险管控。

    永泰客运站改造前后
    案例:广州琶洲樾-践行生态文明,古树保护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做好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工作,落实城市更新项目中树木保护的各项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分级保护、全程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旨在保护树木及其环境。


    保护优先: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绿地的占用和树木的迁移、砍伐。

    分级保护:古树名木须原址保护,古树后续资源原则上原址保护,大树和其他树木实施最大限度的避让和保护。

    全程保护:项目全过程树木保护措施,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保护及养护措施。


    经调查统计,该项目地块面积为11,222㎡,原始地形地貌为场区。地块中共有乔木24株,其中古树后续资源5株,大树资源19株。地块未发现现有绿地、连片成林、古树名木及其他树木。根据乔木自身情况和相关规定:对4株大叶榕采取迁移利用处理,其余20株树木采取原地保护处理。迁移接收地土地条件良好,土壤类型大体一致,土壤肥沃,未发现土壤污染和建筑垃圾等情况,适宜种植大树。